1、什么是逐一国家注册?
逐一国家注册是指申请人通过代理或其他方式,将自己的商标到需要保护的每一个国家或地区逐一分别办理注册申请手续的方法。逐一国家注册需要按照各国的具体法律程序办理,并按照不同国家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应费用。
2、逐一国家国际注册的优点
(1)可以获得注册国家的注册证; (2)逐一国家注册形式最为快捷便利,注册周期视各国法律和惯例而定; (3)申请人不需要在原属国提出基础申请,可以直接向所需要注册的国家提出申请,直接向各国提出申请是最普遍的申请方法。
1、什么是马德里国际注册?
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2、通过马德里申请注册的优势:省钱、省时、省事
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向马德里协定和议定国提交申请注册国际商标,一次申请、一种语言、一种货币,就可以进行多个国家的商标注册。
3、通过马德里申请注册的劣势
(1)没有统一的注册证
(2)缔约国数量有限
(3)注册效力不稳定性
1.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简介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Afric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简称OAPI,非知)是由前法国殖民地中的官方语言为法语的国家组成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一个地区性联盟,总部设在喀麦隆首都雅温得,统一管理各个成员国的商标事务。
非知组织成员国在商标领域内完全受非知组织的约束,没有各自独立的商标制度,所以并不存在逐一国家注册的可能性,只能通过非知组织注册。
2.覆盖的成员国
非知组织成员国包括:喀麦隆、贝宁、布基纳法索、中非共和国、刚果、乍得、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科特迪瓦 (象牙海岸)、马里、毛里坦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赤道几内亚、科摩罗(共17个)。
1.欧盟商标注册简介
1993年12月20日,欧盟会议通过了《欧洲共同体商标条例》,简称CMTR。英、德、法、意大利、西班牙等欧盟国家开始实行一种在欧盟全部国家(到2013年7月1日,该欧盟已扩展到28个国家)使用的商标体制。 欧盟商标局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欧盟商标保护期限为十年,可续展,每次续展保护期限为十年。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他入《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的国民也可以提出申请。
2.欧盟商标特点
只须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二十八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一件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28个成员国的保护,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
3.覆盖的成员国
欧洲联盟之28个国家: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希腊、奥地利、荷兰、爱尔兰、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维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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